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育、艺术等十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作为“新丝路大学联盟”创办高校,西安交通大学正在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努力奋斗!
为满足我国医疗、卫生、防疫和保健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于1998年经国家教委与卫生部同意,创建了我国第一个公共卫生硕士培养基地,有针对性开展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为国家培养急需的具有扎实宽厚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实用型高级公共卫生专业人才。2002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以在职人员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7年开始以非全日制形式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在职人员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公共卫生领域具有较宽广的多学科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及综合技能、能够在公共卫生领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发现和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共卫生专门人才。特别是培养卫生项目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和医院管理等卫生事业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a.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或2年以上;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成人、网络、自考应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能提供者不予现场确认。
3. 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6111)按规定接受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
(2)报考我校的户籍在陕西(须出具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在陕西(须出具单位证明、工资条及劳动合同)的往届毕业生。
4. 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5. 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6. 外省考生报考我校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名点报考。
7. 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自主报考。
8. 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为在职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
(二)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现场确认须知”)
1.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9日-11日。
2. 现场确认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宪梓堂一楼(交大南门向西100米)。
3. 提交材料:网上报名信息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发表文章等),待招生单位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
5.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
6. 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经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期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异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35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与社会医学)。
《流行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詹思延主编,2012年,第七版。
《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李鲁主编,2012年,第四版。
(二)复试
2018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各学科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
1. 复试时间:2018年3月。
2. 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医学部复试办法参加复试,请考生留意网上通知。
3. 同等学力人员,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五、培养方式
学制2-5年。第一学年进行课程学习,第二、三学年可以脱产或不脱产的形式进行现场研究并完成学位论文。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并达到培养方案要求,按照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入学及相关费用
2018年9月入学。考生报名费按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录取为我校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公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1. 公共卫生学院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邮编:710061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2655135
2.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邮编:710061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9-82655038
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内东侧招生楼
邮编:710049 电话:029-82668329
欢迎在职公共卫生人员、医疗战线的管理人员以及临床医师、医技人员、护士报考西安交通大学非全日制(在职)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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